少先队干部队伍建设即有利于培养队员优良品质和多种能力,也对优秀队集体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《队章》规定:“小队长和中队、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。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。”“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设队长、副队长、旗手和学习、劳动、文娱、体育、组织、宣传等委员。”
(1)大队干部选举
大队委员每届任期为一个学年,每个学年选举一次。
①产生候选人
a.公布队委会岗位设置与条件。大队委员会公布“选举工作办法”,其中包括:新一届大队委员会人数、各年级应推荐候选人名额及当选名额。例如:新队委会7人组成,进行差额选举,需要推荐大队委候选人11名。各年级推荐候选人及当选人数为:六年级推荐3人当选2人、五年级推荐3人当选2 人、四年级推荐3人当选2人、三年级推荐2人当选1人。“选举工作办法”还要公布新一届大队委员岗位及任职条件。如:大队长,全面发展、有组织能力、有中队管理工作经验等;旗手,全面发展,严守纪律,身高150厘米以上等;组织委员,全面发展,工作细致认真,有发展新队员工作经验等。“选举工作办法”中,还应强调队委会委员任期制。连任不超2年。原队委会中已连任2年的委员,不再被推荐为候选人。
b.各中队酝酿推荐候选人。各中队按照“委员岗位及任职条件”队员提名,或队员自荐。由队员们充分讨论。中队委员会集中队员意见,确定本中队推荐的候选人。
c.确定候选人名单。同年级中队间进行协调,在充分听取全年级队员意见基础上,按规定人数确定本年级推荐候选人名单,提交大队委员会。
②民主表决
a.公示候选人情况。在表决前需要公示候选人情况,让队员们充分了解候选人,选择自己最满意的队干部。可有多种公示办法,如:用红领巾广播站、电视台、橱窗、板报由推荐中队介绍候选人情况;用升旗讲话时间由候选人自我介绍;其他中队派人到推荐中队进行采访等。
b.民主选举表决。大队召开选举大会。选举大会前,要根据表决方式准备选举用品。如:采取“投花表决”办法,需要每个参加投票的队员按照当选人数绘制小花;大队为每名候选人准备“票箱”等;选举大会要布置会场、摆放票箱,安排监票员、统计员、引导员等。队员人数较少的大队,可以全体队员大会选举;队员人数很多的大队,应在学校少代会上进行选举。参加投票的队员要按照各年级规定当选人数投票表决。表决方式可根据少年儿童特点,采取举手表决、勾划选票、投花表决、以豆为票的办法。每个队员投票次数不能超出规定的当选人数。
c.宣布选举结果。在监票员的监督下,统计员统计每个候选人得票数字;由原大队长宣布名位候选人得票结果,宣布当选人名单。
③新队委就职
a.授队干部标志:在选举大会现场,由上届大队委员会为新当选的大队委员授大队委标志。
b.新任大队委分工:选举大会后,举行新大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,进行岗位分工。
c.发表就职讲话:新一届大队委员会向队员宣布分工,由大队长代表新一届大队委员会发表就职讲话。至此,大队选举工作完成。
(2)中队干部选举
中队委员每届任期为一学年或一学期,每个学年或学期选举一次。
在中队,由于队员彼此十分了解,因此选举工作不需复杂化。中队选举工作应由原中队委员会负责。
a.队员提名:队员们自由提出中队委候选人;
b.民主选举:在中队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;
c.授标就职:由上届中队委员会为新当选的中队委员授中队委标志,新中队长代表队委会讲话。
(3)小队长选举
小队长每届任期为一个学期,每个学期选举一次。
在大、中队干部选举完成之后选举小队长。由原常任小队长主持。队员自由提名,举手表决。少数服从多数。
辅导注意:
1、明确选举工作的教育作用,执行《队章》规定的原则,让队员通过选举活动学习、体验民主生活。
2、指导队员按程序进行选举。
3、产生候选人时,必需尊重队员们的民主权力,切不可由辅导员点名指定。
摘录自:北京少先队工作学会副会长 王延風 培训讲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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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
这么好的文章没人顶?
B1
@ 你好啊 正所谓,千里马常在,而伯乐不常有!